第二百七十四章 下手之人-《五岁玄宝是小废物?胡说!我抓鬼敲凶的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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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玄宝的小脸皱成一团,虽然说只是在手指上划上一刀放点血,不过还是挺疼的,为了五哥这疼痛她忍了。

    “你要干吗?”李卓看着玄宝端起桌上是碗朝里头挤出几滴鲜血,“用我的就好,何必伤了你自个儿。”

    小娃娃好不容易挤出几滴血,让原本洁白的碗底仿佛盛开躲妖艳的红花,看着令人有些不安。

    “蛊虫最喜欢小姑娘的血,尤其是我的血,它更是喜欢。”玄宝放下装又自己鲜血的碗。

    李卓会意地点点头,各种各样不入流的邪术归根到底也是大同小异,玄宝是在告诉他蛊虫喜欢处-子血,而她还的血有灵力对其更有吸引力。

    玄宝转身用桌上那白布将匕首擦拭干净后面向萧恪礼:“五哥,不用怕,有点疼,不过比起四哥当初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简直算不上疼,你忍着点。”

    萧恪礼没办法回应,只能眨眨眼睛表示自己知道了。

    玄宝端详萧恪礼片刻后用匕首将他左肩的衣裳划破露出整个肩膀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选这里?”李卓忍不住小声问道。

    “蛊虫最喜欢的俩处一个是心脏,一个是脑子。”玄宝神色严肃,“我猜不准它此刻藏匿在那个地方,肩膀的位置正好在两者之间。”

    话音落玄宝的匕首毫不犹豫朝着萧恪礼的肩膀刺下去。

    萧恪礼不由闭上眼睛,在旁边看着的萧恪忠则相反,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玄宝下手很有分寸,不过萧恪礼的肩膀瞬间还是涌出鲜血。

    眼疾手快玄宝倒转匕首,利用手柄的力道连续几下点在萧恪礼肩膀的穴-位上,随即抓起桌上的白布抹去鲜血。

    伤口露出来,就是皮肉伤。在其他人惊愕的目光中,玄宝一手撑开那处伤口,一手拿起桌上盛有自己鲜血碗将里头的血缓缓倒在伤口上。

    李卓恍然大悟:“你是用自己的血将蛊虫吸引来。”

    玄宝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点头,突然,她嗖地瞪大了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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